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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口公安交警提醒:三輪車載人?載的不是“方便”是“風險” |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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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9月20日(農歷2024年8月18日),星期五訊:龍口公安交警:三輪車載人?載的不是“方便”是“風險”!。
三輪車
作為一種常見的交通工具
其靈活性和便利性備受人們青睞
但總有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認為電動三輪車既可載人又可載貨
殊不知
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
安全隱患極大
極易發生交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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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9月20日(農歷2024年8月18日),星期五訊:龍口公安交警:三輪車載人?載的不是“方便”是“風險”!。
三輪車
作為一種常見的交通工具
其靈活性和便利性備受人們青睞
但總有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認為電動三輪車既可載人又可載貨
殊不知
電動三輪車違法載人
安全隱患極大
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近日,龍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結合轄區三輪車交通違法、事故等特點,明確重點管控路段、時段,科學安排警力,采取錯時執勤的方式,突出早午晚重點時段,加強市區主要路段路口、農村集市周邊道路、城鄉結合部和工地周邊等重點區域的巡邏管控力度和頻次,依法嚴查三輪車違法載人、不佩戴安全頭盔、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整治一起,始終保持嚴管高壓態勢。
1
9月12日14時44分許,執勤民警巡邏至環海路漁港小區處,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有違法嫌疑,立即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駕駛人楊某某系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且違法載人3人。執勤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楊某某相應的行政處罰。
2
9月18日9時48分許,執勤民警巡邏至國道228康泰路口處,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有違法嫌疑,立即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駕駛人于某某系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且違法載人3人。執勤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于某某相應的行政處罰。
3
9月18日14時04分許,執勤民警巡邏至試北路中段處,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有違法嫌疑,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駕駛人唐某某系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且違法載人1人。執勤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唐某某相應的行政處罰。
4
9月18日15時許,執勤民警接到大隊指揮中心發布的研判指令,一輛電動三輪車違法載3人,并推送了違法駕駛人的相關信息。執勤民警根據掌握線索,立即深入到磨山趙家村進行走訪調查,駕駛人查獲。經查,駕駛人趙某某屬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且違法載人3人,執勤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趙某某相應的行政處罰。
5
9月18日16時許,執勤民警巡邏至尹村村碑處,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有違法嫌疑,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經查,該車駕駛人吳某系無證駕駛機動車且違法載人1人。執勤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吳某相應的行政處罰。
6
9月19日11時04分許,執勤民警接到大隊指揮中心發布的研判指令,一輛電動三輪車違法載3人,并推送了違法駕駛人的相關信息。執勤民警根據掌握線索,立即深入到石黃路小于家村進行走訪調查,駕駛人查獲。經查,駕駛人姬某某屬無證駕駛無牌機動車且違法載人3人,執勤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姬某某相應的行政處罰。
為啥說三輪車載人很危險?
部分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普遍較差
此類車的車輛轉向、制動等安全性能普遍較差,在違法載人或裝載貨物的情況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車輛難以控制,因此行車時,駕駛人一定要控制車速,特別是轉彎或下坡時必須將車速控制在能隨時停車的限度內防止發生側滑、甩尾、側翻。
擾亂正常秩序,容易引發事故
三輪汽車、三輪電車在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亂停亂放、隨意變道、拐彎掉頭、亂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
此類駕駛人大多沒經過正規的駕駛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識培訓,交通安全意識較為淡薄。特別是在拉載乘客時,對車輛性能和路面可能出現的險情判斷不清,沒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龍口公安交警提醒
務工務農不能“誤”安全
無論是駕駛人還是乘客
都應該主動遵守交通法規
切勿貪圖一時便利
將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置于險境
供稿:交警二中隊、交警三中隊、交警五中隊、交警六中隊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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