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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一女子未獲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將房屋以日租形式出租被行拘、旅館取締 |
【展會群】
欄目:業內動態
發表時間: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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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時間2024年9月6日(農歷2024年8月4日),星期五訊:時代廣場!李某榮(女,50歲)行拘,旅館取締!。
旅館業屬于特種行業
經營該行業除了需要營業執照
還須獲得公安部門核發的
《特種行業許可證》
如未獲得上述證照就擅自經營
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9月3日
南大街派出所聯合治安大隊
在摸排走訪過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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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024年9月6日(農歷2024年8月4日),星期五訊:時代廣場!李某榮(女,50歲)行拘,旅館取締!。
旅館業屬于特種行業
經營該行業除了需要營業執照
還須獲得公安部門核發的
《特種行業許可證》
如未獲得上述證照就擅自經營
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9月3日
南大街派出所聯合治安大隊
在摸排走訪過程中
依法查處未經公安機關許可經營旅館業的
違法人員李某榮(女,50歲)
該在未獲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情況下
假借時代廣場某公寓對外長期出租的名義
將房屋以日租形式出租,變相經營旅館業務
目前
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并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追繳違法所得,取締違法場所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予以取締,并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無證經營旅館安全隱患多
對社會治安穩定造成潛在危害
芝罘公安將對重點區域檢查力度
嚴肅查處對此類違法行為
請廣大旅業經營者切勿抱有僥幸心理
請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舉報
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快查處
來源|治安大隊、法制大隊、南大街派出所
(來源:山東省煙臺市“芝罘公安”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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